正航技術整理——產品的使用場所分為哪幾點?
1.產品的使用場所分為以下幾點:
a) 有氣候防護場所即戶內或具有較好遮蔽的場所,其建筑結構能防止或減少室外氣候日變化的影響,簡稱戶內條件,其環編條件等級前的數字為"3" ;
b) 無氣候防護場所即露天或僅有簡單遮蔽的場所,不能防止室外氣候日變化的影響.簡稱戶外條件,其環境條件等級前的數字為“4 ”。
2.產品的不同場所的使用環境條件等級參數如下:
a) 氣候環境條件等級參數見表1 ;
b) 特殊氣候條件等級參數見表2;
c) 生物條件等級參數見表3;
d) 化學活性物質條件等級參數見表4;
e) 機械活性物質等級參數見表5;
f) 機械環境條件由企業產品標準規定。
2.1產品中所用的電器元件及保護裝置等均應滿足濕熱帶要求。
3.產品按GB廳2423.4-1993規定的方法經12天交變濕熱試驗后,應滿足4.3.1 ~4.3 .3規定的要求。
3.1 介質強度
按m/T5777.2一卻02規定的部位進行介質強度試驗,試驗電壓為JB廳5777. 2-2∞2規定的試驗電壓值的75% ,歷時lmin ,不應出現絕緣擊穿或閃絡現象。
3.2 外觀質量
3.2.1 產品的外觀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=
a) 電鍍件和化學處理{牛應不低于JB廳415←1999規定的二級要求:
b) 涂覆件應不低于JB廳415←1999規定的三級要求:
c) 涂覆層的附著力應不低于JB廳4159- 1999規定的二級要求,
d) 熱固性塑料件應不低于JB廳415爭一1999規定的二級要求:
e) 熱塑性塑料件不得有明顯的變形、裂紋等缺陷。
3.2.2 產品中所用的電器元件及保護裝置等的外觀質量,應符合相應的企業產品標準規定的要求。
3.3 產品和產品中所用的電器元件及保護裝置的性能應符合JB廳5777.2-2∞2規定的要求。
4.4 產品外露于空氣中的絕緣零件經28天連續長霉試驗后,其表面的長霉程度和等級應不超過GB/T2423.11999規定的二級要求。
4.5 產品外露于空氣中的各種電鍍零部件、化學處理件和涂覆件,經鹽霧試驗后應符合B廳4159-
1999規定的要求。
4.6 外殼防護能力.
a) 主要元件安裝在面板上的面板固定式屏或臺,對其外殼防護等級不作規定:
b) 封閉式的拒或臺,其外殼防護等級應根據GB 4208-1993 由企業產品標準規定-
c) 如用戶對外殼防護等級有特殊要求,由用戶和制造方協商確定。